投稿指南
来稿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著作权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利,如果出现问题作者文责自负,而且本刊将依法追究侵权行为给本刊造成的损失责任。本刊对录用稿有修改、删节权。经本刊通知进行修改的稿件或被采用的稿件,作者必须保证本刊的独立发表权。 一、投稿方式: 1、 请从 我刊官网 直接投稿 。 2、 请 从我编辑部编辑的推广链接进入我刊投审稿系统进行投稿。 二、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刊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刊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刊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 5、 投稿人授予我刊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第5条所述之网络是指通过我刊官网。 7、 投稿人委托我刊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青海省重点加强整形用医疗美容器械监管

来源:中国医疗美容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9-07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为确保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目前正在全面加强可用于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其中,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用户的监督检查,严格销售

为确保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目前正在全面加强可用于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其中,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用户的监督检查,严格销售渠道管理,重点加强对注射填充剂、光疗美容仪等医疗器械的监管。严禁未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合法资格的人员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省药监局有效规范生产行为。各级监管部门督促辖区内医疗器械注册登记人、备案人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标准,依法依规组织生产。有效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对问题产品的监督抽查,将消费者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社会反映突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医美机构列为高风险单位。对来源不明的产品,认定为问题产品,加强抽检,对抽检发现的问题产品,要及时予以公开和依法处理。加强部门联合专项检查,查找医美机构非法使用医疗器械的犯罪线索。加强医疗美容医疗器械产品的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文章来源:《中国医疗美容》 网址: http://www.zgylmrzz.cn/zonghexinwen/2021/0907/1075.html



上一篇:吉林省药监局召开可用于医疗美容医疗器械监管
下一篇:运城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医疗美容机构医疗器械专

中国医疗美容投稿 | 中国医疗美容编辑部| 中国医疗美容版面费 | 中国医疗美容论文发表 | 中国医疗美容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中国医疗美容》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